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委负责高校系统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及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1、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3)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员所申报项目应与北京市重点发展行业或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密切相关,或其专业成果可在京津冀地区转化应用。
(4)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应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评选程序
(一)名额分配
按市里统一安排,市教委负责推荐30名自然科学类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人选、10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人选、5个青年拔尖团队项目人选。各类项目推荐人选中,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中在京中央单位人选比例不超过20%;青年拔尖团队项目以支持市属单位为主,在京中央单位申报项目应与央地合作或京津冀协同发展密切相关。
按照以往惯例,2018年度各高校可申报自然科学类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候选人1-2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候选人1人,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候选团队1个。
(二)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团队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注册、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市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审核。
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请人、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带头人分别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请信息”、“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请信息”。
应于2018年结题的各类项目,需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结题申请。个人、团队网上填写新申请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8月31日,填写结题信息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10月15日。
三、申报材料报送
(一)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报材料
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后,申报个人、团队需于2018年8月31日16:00前将《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新申请人员一览表》、《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请表》、《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请表》报送人事处(望京校区5号楼205)。
(二)结题项目申报材料
已获资助项目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人员一览表》。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
3、《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结题信息表》。
以上材料均需通过登录申报系统打印。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均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如再次申请2018年资助项目的个人、团队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其他结题项目在2018年10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胡老师 电话:64721879
人事处
2018年8月13日